克孜勒苏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,克孜勒苏社保转移仅包括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,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,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。
1、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
2、无任何欠费记录
3、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.男性不满50周岁、女性不满40周岁的;
(2).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;
(3).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,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;
(4).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,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,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,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,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。
1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
2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
3、填写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》
1、申报: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《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》,提交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(须附该经办机构的名称、开户银行、行号和帐号)、接收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调函复印件、无就业证明材料的人员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,转移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到区(县)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。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受理:区(县)社保所依据《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》,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、就业证明、调函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等凭证材料,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。打印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》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》,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。
3、复核:复核人员依据《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》,对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》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明细单》,以及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、就业证明、调函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明等凭证材料进行复核,确认无误后,将转移凭证交参保单位或个人核对后,加盖审核印章交单位或个人。
4、存档: (1)乌鲁木齐市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;(2)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、就业证明、调函或户口迁移证明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。 参保人员办理转出手续后,其个人帐户予以封存处理,注明封存帐户标记。
克孜勒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地址:帕米尔路东20院
电话:0908-42223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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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:45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:免费